證書及標誌的使用規則
一、證書及標誌的使用:
學員收到證書後,即有權對外聲明該證書的登錄事實,並依下要點使用標誌:
1.學員可單獨使用Best PCB 之標誌。註冊標誌需與Best pcb標誌一併使用,不可單獨使
用。
2.標誌僅可印於名片、信箋及文件…等宣傳品,不可將LOGO印在包裝及產品上。
3.印製時,應:
3.1以相對顯著的顏色為原則。可使用平面、浮凸文字,或者浮凸圖案的版本。
3.2標誌使用時放大、縮小皆須依照原始檔案的比例縮放。標誌必須維持清晰、易讀,若
無法清楚顯示時,則不得縮小使用。
4.學員不可使用 IAF、IAS 、best pcb的註冊標誌。
5.學員不可錯誤使用標誌,以致損害Best pcb的名聲,或未經授權而發表任何關於證書的
聲明,以致使他人產生對 BEST PCB 的誤解。
6.標誌樣式如附件,請參考附件之樣本使用。
二、變動告知的義務:
學員在證書有限期間內,若有更改名字,應立即告知BEST PCB機構,以免影響證書的效力。
三、證書的中止與撤銷:
若下列情況發生時,則學員的證書將可能被中止或撤銷:
1. 中止:
1.1不符合事項或其他已被確認的問題,未在時間內結案。
1.2不當使用證書、認證之認可標誌,使人誤解。
1.3任何其他違反合約要求及證書註冊規則的行為。
2.撤銷/證書取消:
2.1學員濫用標誌,並在通知證書被中止後,未能於指定時間之內提出回應。
2.2未按照Best PCB的要求,將導致註冊被取消。
證書與標誌使用說明: